跳到主要內容區
banner
:::

:::

政令宣導

輔導室網站

家庭教育專區
:::

行政院秘書長函以,有關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

發佈日期 : 2025-05-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5-21 發佈者 : 分機16人事主任
說明: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4年5月19日院臺法長字第114061001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