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準用行政中立法規定一案
發佈日期 :
2020-08-2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8-26
發佈者 :
分機16人事主任
說明:依據銓敘部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3號函副本及本府人事處案陳該部同年月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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