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新北市萬里國民小學LOGO

:::
:::

政令宣導

輔導室網站

家庭教育專區
萬里國小輔導處banner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於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之例假日不予扣薪。

發佈日期 : 2021-05-1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5-17 發佈者 : 分機16人事主任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14日總處給字第110400040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行政院前以109年3月25日院授人給字第1090029441號函規定,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整體疫情防控,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非屬上開情形者,於防疫隔離假期間照常支薪在案。為期各類人員於防疫隔離假期間之支薪處理一致,爰補充規定如主旨。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