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函以,有關大陸委員會函釋「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惟不上岸,是否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一案
發佈日期 :
2022-02-1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2-19
發佈者 :
分機16人事主任
說明: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2月16日移署入字第111002274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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