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為服務偏遠地區領受人及支領新制一次性退撫給與之便利性,增列委託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代付業務
發佈日期 :
2023-08-1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8-15
發佈者 :
分機16人事主任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基金管理局112年7月13日台管業一字第1121735531A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
二、另考量基金管理局業與中華郵政簽立退撫給與專戶事宜,為期簡政便民,各機關學校如有旨揭適用範圍之退撫給與受領對象(按,偏遠地區之認定詳如新制退撫給與領受人適用偏遠地區一覽表),可採以下方式處理:
(一)新制退撫給與選擇開立中華郵政退撫給與專戶者,其舊制退撫給與亦得存入該專戶,不受本府107年6月8日新北府人給字第1071087876號函(計達)規定之限制。
(二)又經洽中華郵政表示,已開立中華郵政一般帳戶者,選擇開立中華郵政退撫給與專戶時,其一般帳戶須辦理結清。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基金管理局112年7月13日台管業一字第1121735531A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
二、另考量基金管理局業與中華郵政簽立退撫給與專戶事宜,為期簡政便民,各機關學校如有旨揭適用範圍之退撫給與受領對象(按,偏遠地區之認定詳如新制退撫給與領受人適用偏遠地區一覽表),可採以下方式處理:
(一)新制退撫給與選擇開立中華郵政退撫給與專戶者,其舊制退撫給與亦得存入該專戶,不受本府107年6月8日新北府人給字第1071087876號函(計達)規定之限制。
(二)又經洽中華郵政表示,已開立中華郵政一般帳戶者,選擇開立中華郵政退撫給與專戶時,其一般帳戶須辦理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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