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業經行政院與司法院、考試院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27日會銜訂定發布施行
發佈日期 :
2026-08-3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31
發佈者 :
分機16人事主任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5年8月27日院臺法字第1150011695B號函、法務部114年8月19日法授廉字第11406002170號、114年11月27日法授廉字第11406003100號、115年1月21日法授廉字第11506000230號函及「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20條規定辦理。
二、檢送「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條文1份。
一、依行政院115年8月27日院臺法字第1150011695B號函、法務部114年8月19日法授廉字第11406002170號、114年11月27日法授廉字第11406003100號、115年1月21日法授廉字第11506000230號函及「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20條規定辦理。
二、檢送「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條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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