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等,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
發佈日期 :
2021-07-2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7-29
發佈者 :
分機16人事主任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7月27日總處培字第1100026207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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