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有關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申請未滿30日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一案
發佈日期 :
2026-03-3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31
發佈者 :
分機16人事主任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352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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